為進一步優化城市人居環境,結合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從四月至十一月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專項活動。
該部通知指出,本次活動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容環境突出問題和關鍵小事,有序開展市容環境專項整治,以“小切口”推動“大變化”,實現城市環境干凈、整潔、有序、安全。
本次活動重點整治解決3類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容環境突出問題:一是補齊城市衛生短板。加強背街小巷、老舊小區、城中村、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環境治理,解決垃圾亂扔、污水亂倒等問題;排查整治垃圾場(站)、公廁,以及農貿市場、養殖場、屠宰場等周邊環境衛生問題,消除病毒細菌滋生、交叉污染等隱患,提高城市公共衛生水平。二是保障群眾腳下安全。加強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安全隱患排查,限期限時解決路面破損、坑洼不平、井蓋缺失、污水滿溢等問題,保持城市道路無缺損、無沉陷,人行步道鋪砌平整、無松動、無破損,切實消除道路設施安全隱患。三是點亮城市街頭巷尾。提高道路照明設施亮燈率,保障群眾夜間出行安全。
本次活動實施步驟分三個階段:集中整治階段(2021年4月—2021年7月),鞏固提升階段(2021年8月—2021年10月)和總結評估階段(2021年11月)。